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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8 18:03:48
关于开展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玛平林场: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中国农林水利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办场字〔2008〕56号)精神,为了解新疆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为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生产生活困难等政策性、体制性问题提供政策依据,自治区林业厅决定在全疆国有林场开展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调研,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全疆各国有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包括林场职工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就业情况、拖欠工资和医疗费情况、住房等基本生活情况;
(二)全疆各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包括当地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出台相关低保文件、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林场职工实际收入水平(工资、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等)及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林场职工是否纳入当地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是否存在拖欠低保费情况等;
(三)落实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全疆各国有林场职工在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严格按照调研内容做好本单位的调研工作,确保此次调研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际成效,并将调研报告(含电子版)以局(场)文件形式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林业工会(一式五份)。
(二)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调查问卷工作,调查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林场职工人数的1%,确保调查范围的广泛性、调查对象的代表性、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并将问卷随调研报告报自治区林业工会。
联系人:自治区林业工会 陈云亮
电话:0991—5851472 传真:0991—5813350
邮箱:xjlygh@126.com
附件:1.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调查表
2.国有林场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调查问卷点击下载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