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6-25 15:41:18
中组部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全国组织系统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的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系统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区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党组〔2008〕4号),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组织人事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和组织人事干部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三个之家”(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组织人事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党的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工作对象,争取达到让党委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厅政治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在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做了具体安排。 2008年集中活动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方案、启动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在此阶段成立活动指导小组、研究制定印发具体的活动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抓好理论学习,开展大讨论。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分析评议。在此阶段开展大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讨论和分析评议。 第三阶段:认真落实整改事项。在此阶段开展大整改,突出解决问题;开展大服务,突出实际成效,提高和谐力。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在此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补缺补差,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活动已进行到第二阶段,为了开展好大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为下一步落实整改作好准备,现将厅政治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已挂在林业厅网站),请提出宝贵意见。书面《征求意见表》请投入林业厅办公楼十一楼投票箱,也可以通过邮寄到厅政治部,或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发至zzbyjx@xjlyt.gov.cn邮箱。征求意见表点击下载
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 2008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