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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

2007-11-16 23:20:49

 

    新疆地域辽阔。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现已查明新疆境内共有脊椎动物644种,其中鱼类61种、两栖类6种、爬行类43种、鸟类398种、兽类13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16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7种。自治区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5种,自治区有益和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190余种。野生高等植物有4400余种。
    为加强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永久保存人类最珍贵的自然遗产,2001年6月国家在全国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通过物种保护、自然保护、湿地保护,拯救一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扩大、完善和新建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种源基地及珍稀植物培育基地,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提高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的保护能力,保护大部分野生动植物种,优化栖息地的生态系统结构。
    在新疆已实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有:野马饲养繁殖中心研究项目及野马野放项目、天山马鹿种源保护繁育基地项目、奇台猎隼繁育保护项目和新疆天山雪莲野生种质资源保护与扩繁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实施这些项目,我区的一批特有、珍稀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恢复、增加,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新疆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6个,地州级自然保护区4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为维持生态系统稳定,实现资源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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