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内设机构 > 信息

 

野生动物保护处

2007-11-16 12:48:28

    负责国家和自治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和监督、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政府批准后发布;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国家、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疆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相关新闻
 

加入书签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新ICP备07500407号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开发维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