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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8 17:57:36
根据国家确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公益林界定区划实施方案,2008年阿克苏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1200.51万亩,其中: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面积为1079.01万亩。2008年纳入国家补偿基金的面积为993.85万亩,与2007年面积相同。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给阿克苏地区安排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699万元,其中公益林管护费3699万元,该项补偿基金已由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分配计划拨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将于近日拨付各县财政局。其中:库车县为854.44万元;新和县97.78万元;拜城县为292.65万元;沙雅县1119.3万元;乌什县208.03万元;柯坪县为296.3万元;温宿县309.04万元;阿瓦提县423.42万元;托峰保护局为98.05万元。 (阿克苏地区林业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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