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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林场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试点工作

2008-8-20 16:37:50

    富蕴林场从2008年7月起,下发了《富蕴林场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试行)》和《富蕴林场发展党员票决制度(试行)》,在全场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试点工作,这是富蕴林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把“入口”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富蕴林场党委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公示、两票决”,即:对拟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对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准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票决;对考察期满、符合条件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票决。对未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的组织和个人,则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富蕴林场党委拟通过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使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开、民主、透明,通过把党员的条件标准、发展工作程序等情况向职工群众公开,让广大职工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职工群众在监督的过程中加深对党组织的认识,使党组织和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每个党员也能在表决时更加真实的反映自己的意愿,有效的避免“人情票”、“关系票”,可以进一步扩大党的民主,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激发入党积极分子的进取意识。此举将使富蕴林场发展党员工作更加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民主,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富蕴林场 段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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